【2020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201118_103937967
开标时间:2020-12-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邮政营业用条码扫描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邮政营业用条码扫描器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33-20172916
3、 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条码扫描器共计8562把。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条码扫描器 8562把 详见备注
4、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条码扫描器共计8562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备注:
(1)采购供应形式为“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本次招标数量为*批订单数量,后期增量分批按订单供应;协议有效期至集团公司下次采购结果公布以后,原则上不超过2年。
(2)按照综合得分的排名次序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建议由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按比例中标,中标比例依次约为70%、30%;
(3)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4)若有效中标人数量不足拟定的中标人数量时,以实际有效中标人数量定标,剩余数量全部分配给实际有效中标人.
(5)若有效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低中标价格10%以上时,每再高出1%(不足1%的部分,按1%计算),中标数量相应减少3%,减少数量之和按数量分配比例公式计算分配给中标价格未高于*低中标价格10%的各有效中标人。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0年12月14日 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 样品递交:
样品的封装和标记:样品密封在一个密封包装内进行封装和递交。
注:样品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样品数量见下表:
样品数量(台) 检测费用总计(元)
3 500
注:
1.上表中测试费用在递交样品时以现金形式交给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检测中心,现场不找零,请提前备足现金,并提供开票信息。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测试费用均自行承担,按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
2. 中标厂商用于测试的设备将被封存一年,未中标厂商的设备待公布中标结果后返还。
3.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
4.内包装要求: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背面右下角生产单位名称空白,无需印刷,否则有可能被否决。
5.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6.样品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16:30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其他时间概不接收。
递交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8、 开标:
(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