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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小学拟延后两小时放学 具体还是要看最终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1 16:24:59    浏览次数:499
导读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中小学拟延后两小时放学
 
据悉,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拟对课后延时服务做一些新的规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发【2019】10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5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deyutiyi@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酸时间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8120325。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实施意见》指出: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
 
  1. 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学校不得收费。;
 
  2. 服务内容为自主作业、教师答疑,就近去少年宫、美术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活动;
 
  3. 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
 
  课后延时服务背景:
 
  1、缓解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与家长上下班的冲突;
 
  2、为帮助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给家长减负;
 
  3、杜绝教师私自在校外办班,更专心校内辅导。
 
  深圳电视台对这个巨大利好消息进行了调研,发现83%的被调研对象对这个决定表示赞成,但也有老师表示,这样的话,老师的负担和压力就大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方案还在征集意见中,也就是说会充分考虑大家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修改,具体还是要看最终实施方案。
 
关键词: 中小学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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